政策法规

探视陪护管理制度

作者: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

一、探视制度


(一)探视者按医院规定时间探视。


(二)探视者每次不超过2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入内。


(三)传染病、流感患者禁止探视。


(四)重症监护室原则上谢绝探视,特殊情况下可定点短时探视。


二、陪护制度


(一)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相关制度,保持病房安静、整洁。


(二)陪护每床只限1人,由分管医生下达医嘱,特殊情况(如手术、抢救等)当日可留2人。


(三)当陪护人员有事外出时,要告知值班人员,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


(四)当医生查房、治疗或换药时,陪护人员须离开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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