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工会党员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9月17日下午,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集体学习《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院党委书记王瑞鸿、院长韦有华、副院长徐永旭、乔斌、工会主席蒋树晓等工会人员共计120人参加学习会。
会上,工会主席蒋树晓带领大家学习《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并对重点内容进行详解读。
会议要求,中层干部和工会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职尽责,带头学、深入学;要扎实组织好各科室及职能部门《条例》学习及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工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以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和单位的健康发展。
此次会议有利于加强职工人员对《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职工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帮助职工提升自我维权能力,更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