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引导全院职工树立文明观念,提高文明意识,自觉践行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单位工作氛围,9月21日下午,我院在党建中心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活动中,我院纪委书记贾庆民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条例》有关内容,让大家了解公民基本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引导大家遵守各项规定,并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对照《条例》中的各项文明行为要求,谈体会、找差距,明确改进目标和努力方向,提高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养成文明生活行为习惯的自觉性。
学习后,职工代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坚持以文明行为作指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
通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和引导全体职工遵守《条例》内容,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良好文明习惯,争做文明好市民,为创建文明单位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