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每天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饭前便后注意洗手。感染者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成员接触,餐具用后清洗和消毒。
2.家庭成员有新冠病毒感染居家隔离治疗者(包括感染儿童及陪护者),应尽可能独立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备有单独使用的体温计。有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感染者个人物品单独放置。如居家治疗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3.做好健康监测,每日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建议多饮水,体温超过38.5℃,一般情况较好,可按说明书服用退热药物,不要盲目使用抗菌药物。有需要时可联系卫生机构医务人员。
4.如出现下列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诊治。
①体温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②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呕吐或腹泻等情况。
③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④出现呼吸困难或气促。
5.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
关于外出的温馨提示
1.居家隔离治疗儿童非必要不外出。因就医确需外出者,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点对点返回家中,尽可能不乘公共交通工具。
2.健康儿童外出注意不扎堆、带好防护口罩、做好手卫生。尽量不到人员聚集和空间密闭场所,外出返家认真洗手。
关于就诊的温馨提示
1.就诊前尽量提前预约挂号。尽量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就诊时出示48小时内核酸结果。3岁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核酸查验,但需查验陪诊人员核酸结果。将根据核酸结果实行分区诊疗。
2.发热儿童就诊,医院会根据相关要求,分流至儿科发热门诊就诊。
3.来院就诊期间务使儿童尽量避免触摸医院物体表面,候诊和排队时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4.就诊期间请家长配合流行病学调查,遵守“一室一患”规定,维护好就诊环境。
5.可以网上查询和推送的检验检查结果尽量不要再去排队领取或打印。
6.对于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医院会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在做好防护同时给予积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