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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洗涤服务集中竞价采购公告

作者: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0-11-10 08:11:10

根据工作需要,医院拟对洗涤服务集中竞价采购,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本着合理、竞争、经济的原则,我院拟对本次采购活动实行集中竞价方式。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价。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17:00时

     递交地点: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352房间

     咨询电话:0539-8769277

     附:集中竞价采购须知

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洗涤服务集中竞价采购须知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集中竞价招标,本着合理、竞争、经济的原则,我院拟对本次采购活动参照招标形式进行集中竞价,相关事项如下:

     一、竞价人需要提供的书面文件

      1、生产、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2019年度财务状况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凭证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新成立的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业绩证明,近三年内山东省二甲以上医院的用户名单、联系电话。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竞价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洗涤耗材质量检测报告。

     8、环评资质。

     9、提供洗涤场所照片、图片、洗涤流程等相关资料

    10、洗涤清单报价表

    11、洗涤售后服务承诺。

二、项目说明及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洗涤清单:院方将正在使用的被服、手术衣、手术单、病员衣物、隔离衣及其他布质材料委托给供应商进行洗涤,具体详见《洗涤清单》。

序号

洗涤项目名称

单位

采购预算单价(控制价)元

备注

1

床单

3.0


2

被罩

3.0


3

枕套

1.1


4

枕芯

3.2


5

棉絮被、褥

10.5


6

丝绵被、垫

6.7


7

浴巾

2.1


8

工作服

2.1


9

病员服

2.1


10

隔离衣

2.1


11

床幔

13.6


12

窗帘

5.2


13

帽子

1.1


14

椅套

1.1


15

棉背心

3.2


16

沙发套

2.1


17

夏凉被

3.2


18

保护垫

2.0


19

隔离衣定型

5.3


20

羽线服

5.3


21

感染布草

10.5


22

修补

5.3


23

大开口

3.0


24

眼科洞巾

3.0


25

大单

3.0


26

中单

1.6


27

包布

1.6


28

小单

1.6


29

洗手衣

2.1


30

手术衣

2.1


31

外出衣

2.1


32

隔离衣

2.1


33

拖鞋

0.55


以上清单为采购方预计需要洗涤的织物,在实际过程中,根据采购方的需要据实进行调整。

项目服务要求:

 (一)、洗涤交接时间:

1.要求服务方安排专业人员每天下午15点前收送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院方需求由专业人员到医院定时定点进行收送。

2.供应商负责将医院需要洗涤的被服等按照医院要求定时取回,按医院要求的时间将洗涤好的物品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3.供应商交接医用织物时需提供医用织物袋,织物袋包括普通织物袋和橘红色的印有“感染性织物”的织物袋。

  (二)、洗涤交接手续:

1、供应商要建立洗涤被服数量台帐,双方在收取和送达时,共同清点并详细填写清单,双方工作人员共同检查数量,并签字确认,涂改无效。

2、工作单据:织物的收集、发放应有记录单据,并一式三联,总务处一联,科室一联,服务方一联。作为工作记录和可追溯的凭据,双方工作人员签字并留存备查。记录保存期≥12个月。医院有权随时核实有关账目。

3、洗前检查及反馈:服务方在洗涤前应对衣物进行检查,对衣物有破损的及时通知院方,对衣物口袋内的物品,应及时返还,对水笔一类的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及时取出,以免造成纠纷。

4、洗涤完送回院方时,由院方人员检查洗涤质量(感控办、护理部和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共同监管),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方负责免费返洗。

5、供应商每季度提供一次清洁织物、工作人员的手、物体表面的监测证明,如有院内感染暴发时,供应商需配合院方进行各种调查;院方随时抽查洗涤后的被服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供应商应在两天内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应书面告知医院。

 (三)、洗衣房洗涤基本要求:

1、建立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流程、分类收集、洗涤消毒、卫生质量监测检查、清洁织物储存管理、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职业防护等制度。

2、洗涤场所应设有医用织物接收和发放的专用通道。工作流程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行。分别设立污染区和清洁区,两区之间有完全分隔的屏障,污染区应有消毒设施,地面、墙面和工作台应坚固平整、不起尘,便于清洁,装饰材料防水、耐腐蚀。排水设施完善,有防蝇、防鼠等有害生物的防制设施。

3、洗涤场所的消毒与杀虫

(1)、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污染区的地面与台面采用有效消毒剂进行拖洗、擦拭,清洁区的地面、台面、墙面应每天保洁。

(2)、污染区室内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应达到10次/h,最小新风量应不小于2次/h,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4、洗涤设备的基本要求: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烘干、熨烫等用品与设备应满足工作需要。具有加热功能的专用洗涤和烘干设备,洗涤与烘干设备、消毒器械应选择经国家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洗涤用水的基本要求:洗涤用水的卫生质量应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6、洗涤剂、消毒剂等耗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

1、应遵循先洗涤后消毒的原则。

2、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应单独洗涤。新生儿、婴儿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管理人应具备识别可能存在生物污染风险的能力,及紧急处理知识和人员防护知识,防止交叉感染。

3、应选择热洗涤的方法,选择热洗涤时可不作化学消毒处理,所有脏织物的洗涤方法应按照洗涤设备操作说明书执行,若采用化学消毒,消毒方法应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书执行。

4、感染性织物不应采用手工洗涤,应采用专机洗涤、消毒,机械洗涤消毒时可采用洗涤与消毒同时进行的程序。

5、供应商应依照医院被服洗涤的标准浓度配置洗涤剂,保证被服的使用时间。

6、医院的办公用品及工装不得与病人的被服混合洗涤;传染病人与普通病人的被服不得混合洗涤。传染病人的被服必须固定专机洗涤。传染及感染病人的被服要先进行消毒浸泡再清洗、烘干烫平,所用的消毒用品应符合卫生部门有关消毒用品的标准,请提出所用消毒用品品牌和消毒用品的资质证明。

7、接送传染病房、烧伤病房及有明显污染被服后,推车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洗衣机洗衣后,特别是清洗可能有传染性的被服后,用消毒剂消毒。

8、传染病房和烧伤病房的被服,用1-2%洗涤剂溶液于90℃以上洗30min或70℃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洗衣粉溶液洗涤30-60min,然后用清水漂洗。烈性传染病人的衣服先用压力蒸汽灭菌后,再送车间洗涤;有明显血、脓、便污染的被服,视为传染性被服,在用热水洗涤前,先用冷洗涤液将血、脓、便等有机物洗净,将洗液煮沸消毒,再按传染性被服洗涤消毒。

(五)分类收集、储存要求

1、对脏污织物和感染性织物进行分类收集,收集时减少抖动。

2、确认的感染性织物应在患者床边收集。

3、感染性织物应采用专用收集袋单独包装,感染性织物采用橘红色的专用收集袋应印有“感染性织物”字样标识,盛装织物的包装袋应扎带封口,一用一消毒,供应商接收人员做好单独消毒工作,不得混装。

4、脏织物应采用可重复利用的专用布袋或者一次性塑料袋,包装袋应有文字或颜色标识,盛装织物的包装袋应扎带封口,一用一消毒。

5、盛装普通织物的收集袋应配备专门的普通织物袋。

6、工作人员和病人被服、一般污染和有传染性的被服洗涤消毒后分区或分批烘干、熨烫、折叠、储存,不宜混杂。新生儿、婴儿被服有专用烘干、熨烫、折叠、储存被服处,不与其他被服混淆。

7、洗净的衣物不得与未洗衣物混杂,各自分开放置,盛放器具各自专用。

8、洗净的工作服洁白、平整、无皱褶、衣扣齐全、无缺口(松紧带完好),件数、科别、号码准确无误。病区病人被服,消毒整洁、熨烫整齐、无破损,外观完好,科室标识、类别、号码、数量准确。

(六)运送要求

1、应分别配置运送使用后的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的专用车辆和容器。采取封闭方式运送,不应与非医用织物混装混运,对运送车辆和容器要按照要求进行消毒。

2、指定地点收集污物,避免在病房清点,使用密闭车辆,专车、专线运输。

3、运送车辆洁、污分开,有明显标志,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七)破损及修补

1、供应商在洗涤过程中发现被服破损严重、达到正常使用极限、不能继续使用,及时通知院方,并经医院清点认可后再给予补充或抵消。

2、如因洗涤、运输等原因使医院被服或者其他洗涤物损坏而无法正常使用或修复的,经院方确认后,按照损坏的件数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被服或者照价赔偿。

3、因丢失或由于服务方其他原因,在洗涤后交接清点发现有缺失的被服,应根据双方交接认可的单据实际数量,责任分清,照价赔偿。

4、因洗涤原因造成被服损坏的,由服务方负责免费修复,不能修复的,由服务方照价赔偿。

5、在洗涤过程中,供应商应提供免费的修补服务,缝补的布料由供应商在医院报废的被服中合理采取,所用耗材(扣子、针、线等)及人工费由供应商免费负责提供。

6、供应商应保证科室及病区对被服的正常使用,除特殊处理的被服、隔离衣、手术衣需延时外,按照医院的时间要求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

7、窗帘等物品因拆装产生的损坏,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质量标准:

清洁织物卫生质量标准 

1、清洁织物外观应干燥,无异味、异物、破损,清洁织物表面的PH值应达到6.5-7.5之间。

2、清洁织物应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相关要求。

3、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细菌菌落总数/(CFU/100平方厘米)

≦200

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群

不得检出

4、在洗涤的物品中发现达不到医院清洗质量要求的,医院有权返回要求重新洗涤,不得另行计费。

 (九) 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承诺在服务周期内,对出现的服务洗涤质量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响应时间不大于2小时。

2、院方每半年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评价考核,分值较低的,发现服务中出现较大质量问题,(例如存在衣服丢失现象,或者发现洗涤质量问题,服务态度较差,不能及时送被服到位,耽误使用的),整改不到位的,院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

注:供应商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要求的服务方案,同时填写服务方案偏离表.

     三、标书、报价方式及其他

     1、标书分正本1份,副本4份,并在标书标书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均固定装订成一册,不能活页装订或散装,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密封后递交医院招标办。

     2、医院将根据价格、业绩、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定。

     四、标书报送时间、地点

    标书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11月13日17:00时。(每日8: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标书报送地点: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352房间。

     联系电话:0539-8769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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