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与投诉

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需求公告

作者: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08-14 08:19:28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实施律师事务所,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

(三)项目限价4.5万元人民币/年

二、服务内容

提供法律咨询;

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参加医院重要业务的协商、谈判、调解;

起草、审查、修改医院重大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审查、修改医院重要规范性文件;

为医院重大法律事务、医疗纠纷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

参与医院司法诉讼、仲裁、医疗事故鉴定,进行法律论证、策划,代理参加诉讼、鉴定、现场陈述、庭审等;

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建议;

提供医院管理及业务需要的政策法规文件资讯;

协助处理医院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要求

明确项目组人员及其分工负责事项;

提供高效及时的专项法律服务,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要求,提交项目要求成果。

建立项目台账,记录保存并向甲方提供项目实施相关重要资料信息。

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对从事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成果保密。未经同意不得留存从事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成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复制资料及成果。

、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具备相关资质的法律教学、研究机构。

(二)成立时间应不少于5年,在临沂市中心城区内有常驻机构及办公场所,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律师事务所拥有的专职律师不少于10人,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

)具有医疗机构法律服务的经验,熟悉医院工作,指派的顾问律师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能胜任医院行政事务、经济活动、医疗纠纷处置、人事劳动争议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报名与文件获取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正、副本);

3.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说明书原件;

4.律师事务所认为其他需要的相关证件。

报名方式:报名律师事务所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6日),填写《遴选报名申请表》后,和报名需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制作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现场评议

由医院组织相关科室集中对报名律师事务所的资质及相关文件进行审核,随后对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逐一进行沟通议价。

、其他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9-8769222

 箱:lysdsrmyybgs@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华夏路117号。

 

 

                            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8月14


遴选报名申请表


遴选报名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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